注意事项:
1、申请补考的同学仔细核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,按时参加考试。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,将视为弃考,不再另行安排。
2、未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考试。
3、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携带好本人的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)准时参加考试,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。迟到15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。
4、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。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,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,否则以作弊论处。
如有疑问,请与人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:0951-5093095
人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
2018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