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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期末考试试卷的通知

时间:2011-05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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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学期凡开设创新能力实践课程的教师请于6月30日之前将成果、学生成绩及课程总结报送高燕处。
二、关于期末考试的出卷问题
1.本学期期末考试采取改革考试形式的教师请于6月1日之前到教科办填写《改革考试形式申请表》;
2.因高考阅卷及速印机故障,故本学期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的任课教师请务必于6月10日之前将出题审批单、试卷及答案一并报送教科办高燕处。因学校检查,试卷请严格按格式要求打印(16K),不符合要求者,教科办将不收,逾期不交者,请自行印制试卷。教科办不负责打印试卷;
3.同头课任课教师请相互协商出卷,避免同年级、同专业采用不同试卷。
 
 
人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
  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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