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21日 07:55 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-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:钟哲
中国社会科学报上海10月18日电 (记者钟哲)10月11—13日,第九届“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”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举行。与会学者围绕如何利用出土法律文献,进一步推动法律史研究繁荣发展进行了探讨。
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王立民表示,出土文献研究在法律史研究中前景广阔。出土法律文献研究应与传世文献研究相结合。在提高研究的理论性方面,应多使用法言法语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、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杨一凡认为,重述中国法律史,是法史学者肩负的重要历史责任。到目前为止,学界对中国法律史的论述还远未能客观、全面地反映中国古代法制和法文化的面貌。因此,出土文献研究可以说是法律史研究的重中之重。
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研究员李均明提出,在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中,既应重视对新资料的掌握和利用,也应重视与传世文献进行比较研究。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教授闫晓君建议,秦汉法律史研究要减少主观性、随意性,适当进行纵向研究,从中国法律史的宏观角度看问题。通过对有特定内涵和外延的法律术语进行研究,体现秦汉律在技术层面的水平。
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、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共同主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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